导读:

离婚后房子买卖一方不配合卖,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起诉。若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且产权证上有双方名字,不同意方可通过诉讼要求分割财产来变卖房产,法院可能采取拍卖方式处理。

一、

离婚后房子买卖一方不配合卖怎么办

  离婚后,房子买卖一方不配合卖,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通过诉讼途径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而达到变卖房产的目的。

  1.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方案无法达成一致,法院通常会采取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理。

  2.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会根据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

  (2)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并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

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方法

  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明确的处理方法。

  1.双方应尝试通过协议来处理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2.离婚时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依法予以保护。

  3.如果双方书面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4.对于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

  (1)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后房子买卖一方不配合卖怎么办  第1张

三、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这些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1)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这一条款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约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3.《民法典》还规定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以及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的清偿方式等。

  文庄律师网提醒,这些规定为离婚时房产分割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