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医疗意外导致患者死亡,家属可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生前费用,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
医疗意外导致死亡如何赔偿
1.医疗意外导致患者死亡,其家属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赔偿。
2.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需注意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丧葬费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二、
医疗意外致死赔偿的计算方式
文庄律师网提醒,医疗意外致死赔偿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上述各项赔偿项目的具体规定进行。
1.误工费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患者,按照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患者,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等也均有明确的计算标准。
在计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各项赔偿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计算,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赔偿范围。医疗机构和患者家属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三、
医疗意外赔偿是否含死亡赔偿金
医疗意外赔偿中并不包含死亡赔偿金。
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治疗过程中致人死亡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只能按照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6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没有规定赔偿死亡赔偿金。
2.在医疗意外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下,患者家属虽然可以获得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多项赔偿,但并不能获得死亡赔偿金这一特定项目的赔偿。
因此,在处理医疗意外赔偿问题时,医疗机构和患者家属应明确这一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也建议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减少医疗意外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