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监外执行一般不能离开当地,若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需短暂离开,七日内需司法所批准,超七日需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且离开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
监外执行能离开当地吗
监外执行通常是不能离开当地的,即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的。
1.如果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短暂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在七日以内的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需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2.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且返回时需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二、
监外执行去外地如何申请?
若监外执行人员因居所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确需变更居住地并前往外地长住,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1.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2.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并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3.社区矫正人员则需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三、
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中,明确了以下三种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情形,同样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则不得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