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通常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以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同时,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也可管辖,以便调查取证。具体由哪个公安机关管辖会综合考虑案件性质、情节等因素。
一、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当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同一刑事案件时,通常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这是为了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并避免多头管理带来的混乱。
1.在必要时,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对案件进行管辖,以便更好地调查取证和追究犯罪责任。
2.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1)立案管辖主要解决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问题。
(2)审判管辖则主要解决的是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问题。
3.在实践中,如果多个公安机关对同一刑事案件都有管辖权,通常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综合考虑由哪个公安机关进行管辖更为适宜。
4.公安机关之间也会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
哪些机关可管辖刑事案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刑事案件的管辖通常涉及多个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
1.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人民检察院则负责对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等工作,人民法院则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管辖还包括犯罪地管辖和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两种方式。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特殊情况下,如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时,也享有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这些机关在刑事案件的管辖上各有分工、互相配合,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有效处理。
三、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哪些案件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二是由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1.对于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
2.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主要是指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这些案件在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后,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的侦查权,如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