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不是所有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能抵扣,需确保其合规且符合税法规定。其他如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也可作为抵扣凭证。特定情况下,如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或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也有特定的抵扣计算方法。
一、
所有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能抵扣吗
1.对于增值税纳税人而言,并非所有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能直接抵扣,增值税的抵扣机制基于其特定的计税原理,即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因此,纳税人需要首先确保所取得的进项抵扣发票是合规的,符合相关税法规定。
2.根据规定,虽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通常可以抵扣,但还有其他几种发票也可以作为抵扣凭证,如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等。
3.特定情况下,如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或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也有特定的抵扣计算方法。
二、
哪些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抵扣
并非所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用于抵扣。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或应税服务,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或交通运输业服务,同样不能抵扣;
3.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以及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特定情况除外)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三、
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条件
要使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得以抵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该发票必须是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合法取得的,并且注明了增值税额。
2.该发票的取得必须与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项目直接相关,即纳税人购买的货物或劳务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非用于其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3.对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或交通运输业服务,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4.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纳税人发生了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情形,也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确认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据此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