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比例的划分是雇员致人损害,雇主应赔偿;雇员因故意或过失致人损害,需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雇员遭受损害,雇主同样需赔偿;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可向第三人或雇主请求赔偿。发包人、分包人若知雇主资质不符,也需承担连带赔偿。

一、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比例如何划分

  在雇佣关系中,当发生人身损害时,其赔偿比例划分是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而定的。

  1.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则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雇员追偿。

  2.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损害是由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4.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而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他们将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明确指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时,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二、

劳务关系中谁赔偿人身损害

  在劳务关系中,当发生人身损害时,赔偿责任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损害发生的原因。

  1.如果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那么赔偿责任应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2.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选择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或要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中,为我们在处理劳务关系中的人身损害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比例如何划分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