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共同买房离婚时房产贬值,要进行分割的,如果婚前付清房款或婚后个人财产购房归个人;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属共有,一般均等分割,特殊情况可适当倾斜。
一、
共同买房离婚时房产贬值怎么分割
共同买房离婚时,若房产贬值,其分割应以房产的实际价值为依据进行。双方应评估房产当前的市场价值,然后根据这一价值来决定如何分割,具体如下:
1.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若已付清所有房款,则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归购买方所有。
2.若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同样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应均等分割。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包括贷款购买),无论房屋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应均等分割,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一方对房产贡献较大等,也可以适当倾斜分割比例。
二、
离婚时房产贬值分割办法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离婚时,若房产贬值,双方应协商确定分割办法。若协商不成,可以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
2.分割按揭财产时,需要考虑首付款、已经偿还的贷款、尚未偿还的贷款以及房屋实际价值等因素。
3.当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及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和时,可以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4.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
离婚房产贬值分割法律依据
离婚时房产贬值的分割,主要依据《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处理。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对于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均等分割。
2.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待当事人对争议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起诉。
这一规定为处理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产分割提供了法律依据。
3.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尊重法律规定,协商确定分割办法。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