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协议达成两年后如果后悔了可能还能起诉对方。但具体视诉求而定,婚姻解除不可再诉,但抚养、财产分割可诉。财产分割协议撤销需法院裁决欺诈、胁迫等情形。
一、
离婚协议达成两年后如果后悔了是否还能起诉对方
针对“离婚协议达成两年后如果后悔了是否还能起诉对方”的情境,答案并非一概而论,需根据具体诉求来判定,具体如下:
1.就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言,一旦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即告解除,此部分不可再行起诉。
2.若后悔涉及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或财产分割等问题,则有权提起诉讼。
3.特别是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若请求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将依法受理,并根据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作出相应裁决。
二、
离婚协议反悔的法律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离婚协议的反悔,法律有明确规定。
1.离婚协议本质上属于附条件的协议,其生效以双方协议离婚并完成登记手续为前提。若最终未达成协议离婚而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该协议未生效,双方有权反悔。
2.但一旦完成离婚登记,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反悔。
3.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否则法院将不予支持撤销协议的请求。
三、
离婚证与离婚协议的关系
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在离婚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二者具有紧密的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
1.协议离婚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初审、冷静期、审查及登记发证等环节,而离婚证则是这一系列程序完成后,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文件。
2.没有离婚证,仅凭离婚协议并不足以证明双方已经离婚。因此,协议离婚没有离婚证的情况下,不能视为离婚已经成立。
3.离婚协议作为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合意,其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在未获得离婚证之前,该协议尚不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