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罚裁量制度中量刑原则包括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度,依刑法规定判处。还应考虑《刑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所提及的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情节。
一、
刑罚裁量制度中量刑有哪些原则
在刑罚裁量制度中,量刑的核心原则依据《刑法》第六十一条。
1.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2.这一原则强调了量刑时必须全面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过程中的各种情节以及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实际危害程度,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个别化。
二、
量刑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文庄律师网提醒,量刑时,除了上述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基本原则外,还应考虑《刑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所提及的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情节。
1.若犯罪分子具有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如累犯、主犯等,则应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
2.若存在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如自首、立功等,则应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轻的刑罚。
3.对于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如犯罪未遂、中止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体现了法律对犯罪分子的宽大处理。
三、
量刑中的从重从轻原则
量刑中的从重从轻原则是量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法官在量刑时必须根据犯罪分子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
1.从重处罚原则是对那些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的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惩罚的体现。
2.从轻处罚原则则是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或具有其他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的犯罪分子予以宽大处理的体现。
3.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量刑中的公正与平衡。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从重还是从轻处罚,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法定刑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