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开发商打虚假广告属于欺诈。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夸大商品房性能、功能等信息,构成欺诈行为,违反公平交易原则,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一、

开发商打虚假广告属于欺诈吗

  开发商打虚假广告确实属于欺诈行为。

  1.虚假宣传的核心在于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目的是为了获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2.当开发商通过广告夸大其商品房的性能、功能、质量或销售状况等信息时,即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这种欺诈行为不仅违反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

虚假广告的具体表现形式

  文庄律师网提醒,虚假广告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夸大其词:广告中过分夸大商品房的性能、功能、质量或销售状况等,使消费者对商品产生误解。

  2.虚假承诺:在广告中作出无法兑现的承诺,如承诺“包租”、“包售”等,以吸引消费者购买。

  3.误导性信息:使用模糊或误导性的语言、图片或视频等,使消费者对商品房的真实情况产生误解。

  4.伪造证书或荣誉:在广告中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伪造产地或虚假宣传商品获奖情况。

开发商打虚假广告属于欺诈吗  第1张

三、

法律对虚假广告有何规定

  法律对虚假广告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对于违反此规定的开发商,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3.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因此,开发商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