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行政拘留时间不能自选,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并执行,异地执行需获批准。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从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一、

行政拘留的时间可以自己选吗

  行政拘留的时间不可以自己选。一旦行政拘留的决定作出,该决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立即执行。

  1.行政拘留的决定是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送达拘留所执行,而非由被处罚人自行选择执行时间。

  3.在特殊情况下,如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执行的情形,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因此,行政拘留的时间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的,被处罚人无权自行选择。

二、

行政拘留期限如何计算?

  文庄律师网提醒,行政拘留的期限计算方式如下:

  1.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从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且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即执行到第二日才视为1日。

  2.如果行为人存在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分别作出决定并合并执行。在合并执行的情况下,行政拘留处罚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的时间可以自己选吗  第1张

三、

行政拘留怎样执行?

  行政拘留的执行程序如下:

  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送达拘留所执行。

  2.被处罚人如受到罚款处罚,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

  3.如果被处罚人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4.在申请暂缓执行时,被处罚人需要提供担保人或按每日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5.关于担保人的条件,需满足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