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法典对物业收费标准不是强制要求的,而是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作为收费基础。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应协商确定物业费,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原则。
一、
民法典对物业收费标准是强制要求吗
民法典并未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强制性的具体规定,而是确立了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收费的基础。
1.《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服务事项达成的协议,业主需根据该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2.物业收费标准并非由法律直接强制规定,而是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但需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
物业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物业收费标准的确定依据主要来源于《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根据该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并需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
2.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
3.这意味着,物业收费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合同行为,需充分考虑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质量及业主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三、
未入住房屋物业费如何收取?
对于未入住的房屋,其物业费的收取问题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若房屋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应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承担。
2.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房,则延期期间的物业费亦由开发商承担。
3.若开发商如期交房但因业主原因逾期接收房屋,则从开发商通知业主的次日起,业主需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
4.值得注意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如购房后长期未入住),业主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物业费减免优惠,具体标准需依据当地政策及物业公司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