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时三金可能需要退还男方。通常作为彩礼无需退还,但若双方未登记、未共同生活或致男方生活困难,法院或支持返还,包括三金。
一、
离婚三金是否要退还给男方
离婚时,三金是否应当归还给男方,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具体如下:
1.一般而言,三金作为彩礼给予女方,在正常情况下并不需要退还。
2.当存在特定情形时,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已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法院将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这其中也包括了可能被视为彩礼的“三金”。
二、
离婚哪些情况下要退三金
文庄律师网提醒,离婚时需要退还三金的情况,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1.男方主张权利:男方必须明确主张要求返还三金。若男方未提出此要求,则可视为默认三金为无条件赠与,无需返还。
2.赠与要件:三金的性质需符合赠与的要件,即双方自愿、无偿且不以结婚为必要条件。若三金是女方索要的,违背了自愿原则,或价值过高超出男方经济承受能力,应考虑适当返还。
3.共同生活与经济状况:还需考虑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以及双方家庭经济状况。
具体来说,当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三金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时,男方有权要求返还。
三、
离婚退三金的法律依据
离婚时要求退还三金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为彩礼及三金的返还提供了原则性指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若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一规定为离婚时三金的返还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