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弟弟40多岁了哥哥姐姐一般没有扶养义务。除非弟弟属于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父母已丧失抚养能力或去世。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一、
弟弟40多岁了哥哥姐姐有扶养义务吗
对于弟弟已经四十多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规定,哥哥姐姐通常没有扶养义务。
1.该法条明确指出,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才有扶养的义务。
2.在弟弟已经成年的情况下,除非他属于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父母已经丧失抚养能力或已经死亡,否则哥哥姐姐在法律上并没有扶养的义务。
二、
法律对扶养义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扶养义务有着明确的规定。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则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对于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只是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3.而对于兄、姐,则是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这些规定明确了不同亲属之间的扶养责任,并限定了扶养义务的条件和范围。
三、
哥哥姐姐何时需扶养弟弟
文庄律师网提醒,哥哥姐姐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扶养弟弟。
1.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当弟弟为未成年且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时;
(2)当弟弟属于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且其父母已经丧失抚养能力或已经死亡。
2.在这两种情况下,哥哥姐姐作为有负担能力的亲属,负有扶养弟弟的法定义务。
3.在弟弟已经成年的情况下,除非他属于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哥哥姐姐在法律上并没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