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判断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需考虑的要件包括是否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和公私财物所有权,财产或支出是否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行为人是否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以及是否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并拒不说明或编造财产来源。
一、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在判断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时,我们需要从四个要件入手进行分析。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当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时,就涉及到了这种复杂客体的侵犯。
2.从客观要件来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在有关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行为人不能说明其巨额财产来源的行为。
3.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因此,判断是否构成此罪,还需要看行为人是否具备这一特殊身份。
4.从主观要件来看,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二、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指的是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在有关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行为人不能说明其巨额财产来源的行为。
3.主体要件要求本罪的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则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备故意性,即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并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
三、
什么情况下属于财产来源“不能说明”
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不能说明”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
2.行为人无法说明财产的具体来源;
3.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经司法机关查证并不属实;
4.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因线索不具体等原因,司法机关无法查实,但能排除存在来源合法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的。
这些情形都构成了行为人“不能说明”其巨额财产来源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