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抗诉的流程是需确保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原判决证据存在问题。然后,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检察院将审查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将依法提出抗诉。
一、
如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抗诉
1.当事人若对已生效的行政案件判决存在异议,并希望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抗诉时,需确保自身所持有的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以及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等情形。
2.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3.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抗诉申请后,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检察院将依法提出抗诉。
4.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同时,还需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或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
行政诉讼中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在行政诉讼中,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救济且未履行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在无法自行执行的情况下,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在申请前,行政机关应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若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行政机关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或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
3.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将在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裁定。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将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4.若存在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法律法规依据或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法院将在听取双方意见后,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5.行政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可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后5日内执行。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无需缴纳申请费。
三、
行政诉讼法院如何通知行政机关?
1.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行政机关。
2.被告行政机关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3.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若被告行政机关未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进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这一流程遵循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确保了行政诉讼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