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分手后恋爱期间的钱可能需要退还。但是具体视性质及约定而定,若为借款或彩礼等债务关系,可要求退还。需有证据支持借款,彩礼在未登记结婚时可主张返还。
一、
分手后恋爱期间的钱要退吗
分手后,恋爱期间的钱是否要退,并非一概而论,关键在于这些钱款的性质及当时的约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之间的钱款往来是基于借款或彩礼等可明确界定为债务关系的,那么分手后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2.如果一方在恋爱期间明确借给另一方钱款,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这部分钱款在分手后是可以依法追回的。
3.如果大额财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彩礼,在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也可以主张返还。
二、
哪些情况下可要求退钱?
文庄律师网提醒,可要求退钱的情况主要包括两种:
1.借款关系,即双方明确约定为借款的,无论金额大小,只要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均可要求返还。
2.彩礼返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在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
如果赠与行为符合法定撤销权的条件,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等,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
三、
分手后如何行使赠与撤销权?
分手后行使赠与撤销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如果赠与的是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的财物,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需注意该赠与不能是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且赠与行为未经公证。
2.若已完成赠与,则需满足法定撤销权的条件,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等,赠与人方可行使撤销权并要求返还。
在此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