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参与传销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即以推销为名,要求缴纳费用形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扰乱社会秩序,故意犯罪。
一、
参与传销是什么罪
参与传销活动,在法律上被定性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这一罪名主要指的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缴纳费用、购买商品或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2.进而形成层级结构,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从而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
3.行为人明知其活动会扰乱社会秩序,却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属于故意犯罪。
二、
传销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传销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1.该条款明确规定,对于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实施上述传销活动的行为,将依据其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刑罚和罚金。
2.具体而言,对于一般情节的组织者、领导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罚金的处罚。
三、
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传销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2.该传销活动需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以获得加入资格,并通过发展人员数量进行计酬或返利,进而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当传销活动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安机关应对组织者、领导者立案追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传销行为未构成刑事犯罪,也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