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法典遗失物的处理,拾得遗失物应返还权利人,知道权利人的应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交公安等部门处理。部门会通知权利人领取或发布招领公告,确保物归原主。
一、
民法典遗失物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后,应当返还给权利人。
1.如果拾得人知道权利人的具体信息,应及时通知其领取。
2.若不知道权利人的身份,则应将遗失物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由这些部门负责进一步处理。
3.若有关部门在收到遗失物后知晓了权利人的信息,会立即通知其领取。若信息不明,则会及时发布招领公告,以便权利人认领。
这一系列处理流程,旨在确保遗失物能够尽快物归原主。
二、
捡到遗失物应返还给谁
文庄律师网提醒,捡到遗失物后,应首先尝试将物品返还给其真正的权利人。
1.这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的原始所有者或其他合法占有人。
2.若拾得人无法直接联系到权利人,或者权利人身份不明,则应将遗失物送交至公安等有关部门,由这些机构代为寻找并通知权利人领取。
在整个过程中,拾得人及有关部门都应承担起妥善保管遗失物的责任,确保其不受损害。
三、
遗失物被毁损责任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316条的规定,若因拾得人或有关部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1.这意味着,无论是拾得人还是负责保管遗失物的有关部门,在保管过程中都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因疏忽大意或故意行为导致遗失物受损。
2.一旦发生毁损情况,责任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对于遗失物的保管与处理,各方都应秉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以确保遗失物能够安全、完整地归还给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