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第3次签合同不是一定签无固定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次续签时,若无特定情形且劳动者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若劳动者主动提出,则可签固定期限合同。
一、
第3次签合同一定签无固定期限吗
针对“第3次签合同一定签无固定期限吗”这一问题,答案并非绝对。
1.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必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劳动者在第三次续签时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但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双方仍可按照其意愿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
哪些情况应签无固定期合同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续订劳动合同的。
在这些情况下,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
签无固定期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并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法律规定,即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在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满足这些条件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稳定的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