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区别主要在于调解协议是双方协商达成的解决纠纷的合意,体现双方意愿;而调解书是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执行依据。
一、
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区别在哪
调解协议与调解书在诉讼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具有显著的区别:
1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第三人主持下,通过协商达成的解决纠纷的协议,它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共识。
2.而调解书则是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对调解协议的正式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3.调解协议本身虽对双方有约束力,但并不能直接作为法院的执行依据;而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产生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既判力、形成力或执行力。
二、
调解协议与和解书有何不同
文庄律师网提醒,调解协议与和解书的主要区别在于其形成过程和法律效力。
1.和解书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就实体权利的处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其实质上是契约,对双方具有契约上的约束力,但同样不能直接作为法院的执行依据。
2.相比之下,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或第三人的主持下达成的,其过程更加正式和规范。
3.调解协议经过特定程序可以转化为调解书,从而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而和解书则不具备这一转化路径。
三、
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及内容
调解书作为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1.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具有相同性质。
2.调解书的内容通常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事实、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等。
3.调解书生效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还具有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调解书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