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免除连带担保责任纠纷的,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且债权人未提出要求,保证人则无需担责。另外,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同已履行或终止,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

一、

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纠纷

  在面临连带担保责任纠纷时,解除责任的关键在于明确法律赋予的解除途径。

  1.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债务,但债权人未主动提出要求,保证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前提是债权人的主张,若债权人放弃此权利,则保证人的责任自然解除。

  2.当债权人与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已不存在或已履行完毕,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保证人的作用也随之消失,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二、

连带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连带担保责任存在特定的免除情形,主要包括:

  1.担保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诱骗其提供担保,此时担保人可以免责。

  2.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迫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该合同被视为无效,担保人不需承担还款义务。

  3.对于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后的六个月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视为放弃,保证人得以免除责任。

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纠纷  第1张

三、

如何避免成为冤大头担保人

  为避免成为“冤大头”担保人,首先需审慎对待担保请求,特别是来自关系亲近之人的请求。在难以拒绝时,可考虑选择风险相对可控的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的优势在于,当债务无法偿还时,债权人会优先向债务人追偿,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保证人才需承担剩余部分的责任。

  这种安排为担保人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保护,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2.在提供担保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不会因非法或对自己有重大损害的合同而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