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没签合同给了定金对方违约时,交付方可要求其双倍返还,作为惩罚性赔偿。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证据,以备诉讼之需。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一、
没签合同给了定金对方违约怎么办赔偿
没签合同给了定金对方违约的,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以此作为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因此,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受害人应积极收集证据,如定金收据、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协商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
对方违约能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在定金交付后,若对方违约,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因为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
1.当一方违约时,定金便失去了原有的担保作用,转而成为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因此,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是合法且合理的。
2.但需注意,此权利的行使需以双方存在有效的定金合同为前提,且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三、
《民法典》中定金违约责任
文庄律师网提醒,《民法典》对于定金违约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
1.根据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
2.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3.《民法典》还规定了定金与其他违约责任形式(如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的适用关系,即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选择适用其中一种违约责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