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单位职工报工伤,能确保职工获得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工伤待遇,减轻经济负担;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未及时申报工伤而导致工伤费率上调的风险。
一、
单位职工报工伤有什么好处
单位职工报工伤,对职工个人和企业而言都有诸多好处。
1.对于职工来说,申报工伤可以确保他们应得的各项工伤待遇得到保障,无需为工伤认定事宜烦恼。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以及必要的伤残辅助器具费用等。
2.对于企业而言,虽然申报工伤可能会导致企业需要承担一部分工伤赔偿费用,但这也确保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通过及时申报工伤,企业可以避免因未及时申报而导致工伤费率上调的风险。
二、
工伤申报后费用支付情况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工伤申报后,费用的支付情况涉及单位承担和社会保险工伤基金支付两部分。
1.企业支付的项目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的社保工伤基金未报支部分、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企业未派人护理)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社会保险工伤基金则负责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这样的费用分担机制既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也考虑了企业的承受能力。
三、
单位职工工伤申报时效
单位职工工伤申报的时效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环节。
1.根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申请时限的,应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3.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等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这一时效限制,将可能导致工伤无法认定,从而影响到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