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同时考虑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若区域内业主少或只有一个业主并达成一致意见,可共同履行职责。
一、
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而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则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2.《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进一步明确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并基于此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3.这里的“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需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如果某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那么这些业主将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二、
业主委员会成立有哪些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是严谨且有序的。
1.需要有一定的业主发起倡议,并争取到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业主的签名支持。
2.应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
3.筹备组需负责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确定业主大会的成立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并收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名单和参选资料。
4.在筹备工作完成后,筹备组需提前通知全体业主和相关居委会,并公开进行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5.选举结果需经过公示和备案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
1.它需要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并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业主委员会需要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方案,并提交业主大会决定。
3.它还需要代表业主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其履行合同的情况。
4.业主委员会还需负责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等,并提交业主大会决定。
5.业主委员会还需对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定,以确保物业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