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如何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本文详解《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并列出四个必须满足的条件。同时,提供预防吸存风险的实用建议,助你远离法律风险。

一、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

吸存行为的界定条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第1张

三、

预防吸存风险方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恶劣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有关的受害人妻离子散,更为关键的会社会上形成不良的风气。因此,预防吸存风险至关重要。

  1.公众应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高回报承诺,避免盲目跟风投资。

  2.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媒体和社会组织也应发挥监督作用,揭露非法吸存行为,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

  4.投资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金融知识,理性投资,避免上当受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屡禁不止,保护自己的权益需要你的警惕和理性。想了解非法吸存的其他形式?快来文庄律师网,更多精彩等你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