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出卖人反悔不想卖房了要怎么办?出卖人反悔不想卖房,应首先责令继续履行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损失计算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可寻求专业机构评估。
一、
出卖人反悔不想卖房了怎么办
1.当出卖人反悔不想卖房时,应当明确的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发生此类纠纷时,一般应首先责令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2.当然,也存在一些情况下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出卖人应当返还买方的购房款,并赔偿因违约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是房屋涨价造成的损失。
(1)对于这部分损失的确定,可以参照双方在原合同中协商确定的标准;
(2)如果双方原先没有约定且无法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比较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来确定;
(3)在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专业机构评估来确定房屋涨价损失。
4.在认定损失时,应从保护买方的利益出发,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损失数额。
二、
违约责任及损失计算
在购房过程中,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
1.如果双方未约定违约金,且具有特定情形,如出卖人因过错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地产或买受人因过错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等,违约金将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
(1)具体而言,出卖人需支付的违约金为其已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而买受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则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相同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这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如已支付的购房款、中介费、税费等,以及间接经济损失,如因房屋涨价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等。
三、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当出卖人反悔不想卖房时,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等方式。
1.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购房者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2.购房者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维权策略。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购房者制定合适的维权方案,并帮助其在法律程序中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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