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的量刑是犯罪后果严重的,由法院判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判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可以减刑。
一、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如何量刑?
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可以减刑吗
可以,需要符合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特征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特征有:
1.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2.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3.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