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非法集资与高利贷之间有密切的关系,高利贷在一定的情形是会构成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常见情形是以转让股权的形式吸收资金、在项目投资活动中承诺给予回报等。

一、

非法集资与高利贷有什么关系

  非法集资与高利贷有以下关系:

  在一定情况下,高利贷可以形成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许可向公众集资,通常以高回报为诱饵。高利贷活动容易引发其他刑事犯罪,如非法拘禁、绑架、伤害和诈骗等。对于高利贷的认定,一般根据双方协商的利率是否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来确定。高利贷的本金与法定利息部分受法律保护,但超出部分则不予保护。在追还欠款时,应依法依规进行。

二、

非法集资的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非法集资与高利贷有什么关系  第1张

三、

非法集资涉嫌的罪名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非法集资涉嫌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