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法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追究责任的行为,对于构成此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刑法中什么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判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就可构成该罪。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如何认定刑法上的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认定方法是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如下: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三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三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三、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减刑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