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属于公诉案件,是并不能撤案的,如果毁坏个人财务是可以和解与撤案的,法律规定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
一、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撤案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是公诉案件,则无法撤销案件。如果是毁坏个人财务可以和解。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二、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
举报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前科,起因、动机、目的,毁损财物的时间、地点、方式手段、工具、对象、后果等,毁损物品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2.被害人陈述,包括被侵害人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毁损财物的起因、时间、地点、方式手段、工具、对象、后果等,毁损物品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3.毁损物品的照片、录音、视频录像等视听资料。
4.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方位图、现场平面图、现场照片等勘查资料。
5.物价局对毁损物品的价值鉴定。
6.证人证言。
7.犯罪嫌疑人的书信、电子邮件等其他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