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法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规定为对行为人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由于追诉时效和法定最高刑有关,因此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件的追诉时效是5年。
一、
刑法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怎样规定
刑法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规定为: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刑法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规定的追诉时效
刑法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规定的追诉时效是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
刑法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立案标准是: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其他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