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拒执罪的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立案是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拒不执行判决,并且侵犯申请执行人的人身权利等。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在于定义不同、提起诉讼主体不同等。
一、
拒执罪自诉怎么立案
拒执罪的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如下: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和公诉有哪些区别
1.定义不同:
(1)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2)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2.提起诉讼主体不同:
(1)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
(2)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3.提起诉讼条件不同:
(1)自诉条件:有适格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公诉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需要提供的证据
1.证明被告人主体信息的证据材料:
(1)被告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收集证明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户籍资料。
(2)被告人为单位的,应当收集该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该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信息、职务等材料。
2.证明被告人“负有执行义务”的主要线索材料。
3.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证据,如财产转让、出租合同、过户登记、银行转账记录、相关调查笔录、证人证言等书面材料。
4.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阻碍执行或聚众闹事,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殴打或者毁损、抢夺案件材料、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公务证件,致使执行无法进行的,构成拒执罪。
5.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抗拒执行的现场工作记录、录像、执行日志等。
6.因妨害执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证明材料,如人民法院出具的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等。
7.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接受控告材料或者在接受控告材料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的相关证据材料。
8.自诉人身份证明。
9.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10.申请执行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书面材料。
11.犯罪嫌疑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的书面材料。
12.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