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院管辖权异议时间确定方式是从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天内提出。法院管辖权异议的条件主要包括提出的主体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需要提交到受理案件的法院等。
一、
法院管辖权异议时间怎么确定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
二、
法院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
1.异议的主体是当事人;
2.异议的对象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管辖权,既可以针对地域管辖异议,也可以针对级别管辖异议;
3.异议的时间通常是提交答辩状期间;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或者提出反诉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三、
法院管辖权异议怎么写申请书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如下: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或经常居住地),法人或其他组织,写明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个体工商户,应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身份事项。
2.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及与异议人的关系。
3.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系律师的,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4.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