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立案后不批捕意味着公安机关收集到的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立案后检察院不批捕的,最多可以退回2次要求补充侦查。立案后决定逮捕的,则在7天内作出决定。

一、

立案后不批捕意味着什么

  立案后不批捕意味着公安机关侦查的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与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一起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

立案后不批捕补充侦查几次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补充侦查的最多两次。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立案后不批捕意味着什么  第1张

三、

立案后批捕的期限

  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特殊情况的案件,如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此外,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