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拘留所羁押期限对于拘留羁押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三十七天的时间,对于逮捕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的时间。拘留所内羁押期限没有规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一、

拘留所羁押期限是怎样的

  拘留所羁押期限分为拘留羁押期限和逮捕羁押期限。

  1.拘留羁押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2.逮捕羁押期限一般最长为7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

拘留所内羁押期限多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拘留所内羁押期限并没有规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关键看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拘留所羁押期限是怎样的  第1张

三、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对象有何不同之处

  拘留所与看守所羁押对象的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