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抢种抢栽不一定构成诈骗罪。抢种抢栽的处理方式是给予批评教育,已获得非法补偿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清理,逾期未清除的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强制清除。
一、
抢种抢栽是不是诈骗罪
抢种抢栽会构成违法犯罪,但是不一定会构成诈骗罪。
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以“三抢”是“诈骗犯罪、会被判刑”来威胁被拆迁人,迫使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
抢种抢栽如何处理
1.严厉打击。被征地组织或个人存在“三抢”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已获得非法补偿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抗拒、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制止和处置“三抢”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公职人员、村居干部擅自泄露未公开信息或支持、参与、包庇、掩护“三抢”行为的,由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限期清理。凡经认定为抢栽、抢种、抢建的各类林果苗木、农作物和建(构)筑物,需在10日内自行清除,逾期未清除的,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依法强制清除。
3.不予补偿。凡经调查认定为在依法拟征地、搬迁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林果苗木、农作物和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
抢种抢栽如何认定
抢种抢栽的认定:
以骗取国家补偿资金为目的,在依法拟征地、搬迁范围内抢栽、抢种各类林果苗木、农作物和抢建建(构)筑物,反季节、超密度违反生长规律移栽苗木,或以其他方式抢栽抢种抢建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