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形包括办案机关认为被拘留人员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员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等。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下,被拘留人员的辩护律师可以进行会见。
一、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形是哪些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形如下: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且存在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刑事拘留的时间1-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可以会见吗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家属是不可以去探视的。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在判决之前,只有辩护律师才可能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第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讲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三、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取保候审吗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