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法中关于强迫劳动罪的立案规定是行为人通过暴力或限制人身自由而强迫他人劳动、行为人明知他人以暴力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仍为其招募人员等情形需要依法立案追诉。

一、

刑法中关于强迫劳动罪的立案规定是怎样的

  1.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应予立案追诉。

  2.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

强迫劳动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重点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3.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劳动者作为公民其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已为我国宪法所明定;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中关于强迫劳动罪的立案规定是怎样的  第1张

三、

强迫劳动罪怎样可以减刑

  强迫劳动罪的减刑取决于犯罪分子是否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以及是否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具体来说,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或者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

  1.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服法;

  2.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

  3.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的。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等,也可以获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