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欺骗他人吸毒罪认定条件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心健康等。
一、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标准是:
1.犯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欺骗未成年人吸毒的,应从重予以判刑。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二、
欺骗他人吸毒罪如何认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通过其构成要件认定欺骗他人吸毒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身心健康。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向他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觉等方法,非法实施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是否可以减刑
可以,但要符合以下法律规定条件。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