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确定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应符合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等要件。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应包括用于非法买卖的包装物、目击证人等证据。

一、

怎么样确定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1.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证据

  1.物证:包括毒品原植物种子本身,以及用于非法买卖的包装物、运输工具等。这些物证可以通过鉴定、比对等方式,证明其属于毒品原植物种子,并且与被告人有关。

  2.书证:如交易记录、账本、收据、合同等书面材料,可以证明被告人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事实。这些书证可以通过审计、鉴定等方式,确认其真实性和关联性。

  3.证人证言:如果有目击证人或者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他们的证言可以证明被告人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行为和情节。证人证言需要经过法庭质证,确认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和辩解,也是证明其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重要证据之一。但是,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5.鉴定意见:对于毒品原植物种子的鉴定意见,可以证明其种类、成分等特征,从而确认其属于毒品原植物种子。鉴定意见需要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并经过法庭质证确认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这些笔录可以证明案发现场的情况、被告人的身份特征等,对于认定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也有一定的帮助。

怎么样确定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第1张

三、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追诉时效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