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两份只签了一份,只要符合生效要件,仍有效。生效要件包括双方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真实意愿表达、内容合法且不损害公共利益,特定形式要求也需满足。
一、
合同两份只签了一份生效么
一式两份的协议只签了一份的,协议仍然有效**。这主要取决于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否得到满足。具体而言,合同生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需具备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签订合同时需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不得违法,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亦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若法律规定该法律行为需要特定形式(如登记),则还需满足这些形式要求才能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即使只有一份合同被签署,只要它符合上述生效要件,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
二、
合同无效时补充合同效力如何?
当探讨“合同无效时补充合同效力如何?”时,我们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若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那么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视为有效。这是因为实际履行行为本身即是对合同效力的认可。
2.若主合同尚未生效,但补充协议的内容可以独立履行,那么补充协议本身也是有效的。
3.若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能独立履行,其效力则处于待定状态,需要视后续情况而定。
4.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等,但并未直接涉及合同无效时补充合同的效力问题。
三、
效力待定合同何时变为有效?
文庄律师网提醒,针对“效力待定合同何时变为有效?”的问题,关键在于相对人是否对合同进行追认。
1.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若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该合同变为有效。若合同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则无需追认即有效。
2.相对人有权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追认,则视为拒绝追认。
3.同样地,对于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也需经被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或代理行为被撤销,则合同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