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男方构成重婚罪离婚财产的分配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不成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男方构成重婚罪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等。
一、
男方构成重婚罪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男方构成重婚罪离婚财产分配是原为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重婚罪属于前述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
男方构成重婚罪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孩子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孩子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三、
男方构成重婚罪离婚财产判决书内容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法院离婚财产判决书内容包括:
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
2.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单位。
3.夫妻双方针对共同财产分割一案,经过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案件审理结果。
4.案件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金额、分割方式、分割时间。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5.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6.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