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诉案件开庭的流程是审判长进行开庭前的准备,接着宣布正式开庭并宣读开庭通知书,再进行法庭调查等。公诉案件一般会在起诉后一个月内的时间进行开庭审理。
一、
公诉案件开庭的流程和时间
1.开庭前的准备:在开庭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需要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确认当事人身份,宣布案件是否公开审理。
2.宣布开庭: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正式开庭,宣读开庭通知书,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法庭会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出示证据,质证等。
4.法庭辩论: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公诉人和辩护人会就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有机会最后陈述,表达自己的辩解和忏悔。
6.合议庭评议:在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会进行评议,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和评估。
7.宣判:合议庭根据庭审情况和评议结果,作出判决。
公诉案件起诉后一般在一个月内开庭。
二、
公诉案件开庭后一般多久宣判结果
一般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公诉案件后的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法院开庭后的庭审时间有长有短,一般无法确定宣判时间。如果是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
公诉案件开庭犯罪嫌疑人还有什么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或在辩护人协助下获得辩护。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审理案件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在法庭审理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法庭延期审理,请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经法庭允许可以进行辩护。
6.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有权发表辩护意见并进行最后陈述。
7.在合议庭评议和宣判时,被告人有权获知结果并发表意见。
8.在法庭宣判后,被告人有权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或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