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处理办法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法院依法审查并在审查确认异议成立后,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当事人是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成立会由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一、
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怎么办
1.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可以依照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二、
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提出时间
提管辖权异议时间为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
当事人认为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
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提出异议的好处是什么
1.避免地方司法保护:当事人担心地方司法保护,偏向选择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进行诉讼。尤其是在家事案件中,各地的风俗习惯也会对法官裁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2.降低异地诉讼成本:异地诉讼会造成诉讼成本的增加,包括往返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等。出于降低诉讼成本的考虑,案件当事人会申请管辖权异议。
3.有助于程序性裁判体系的轨道:程序性裁判与实体性裁判相对而言,是指司法机构针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程序上争议进行裁决的活动。通过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特定案件的质疑,以及相关裁判机制的运作,法院的管辖权才能得以更加准确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