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属于犯罪行为,触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是5年时间,因为行为人会被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属于什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是5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属于什么  第1张

三、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5.有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对于这些情况,如果存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可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