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共同犯罪退赃流程是由公安机关调查后退还给被害人。共同犯罪退赃的情形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悔罪或者没有完成约定事项而退还赃款,因对方索要而退还等。
一、
共同犯罪如何退赃流程
共同犯罪案件的赃款追缴后,经调查属于被害人的,由办案机关退赔给被害人。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
共同犯罪退赃的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
2.因悔罪或未把允诺的事办成而退还。
3.因对方索要而退还。这种情况大体有三种表现:
(1)对方对索贿不满,要求退还。
(2)对方谋取利益的目的未达到,要求将贿赂款退还。
(3)对方因受到追查而要求退还。
三、
共同犯罪赃款的认定标准
赃款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
2.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所得、违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