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行政处罚中的危害后果有的内容主要包括给他人带来的损害后果、造成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等。行政处罚的适用时应遵循一事不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及处罚法定等原则。
一、
行政处罚中的危害后果有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中的危害后果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给他人、社会公共利益、集体利益等带来的损害后果。损害后果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根据行为人所侵犯的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及其危害程度来衡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二、
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包括的内容如下:
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是2年。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