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派出所录口供记录不能随便看。口供记录属于司法材料,只有办案人员因职务需要才能查看,其他人员需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批准。如果当事人在派出所录制口供时发现记录有误或有错,应当及时向警方反映并要求补做笔录。
一、
派出所录口供记录能随便看吗
派出所录制的口供记录并不是可以随便查看的。这些记录属于司法材料,具有严格的保密性和管理要求。
1.一般来说,只有与案件直接相关的人员,如办案民警、检察官、法官等,在履行职务需要时,才能依法查阅口供记录。
2.对于其他人员,包括当事人本人及其家属,通常不能直接查看完整的口供记录,除非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
派出所口供记录有误如何处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如果当事人在派出所录制口供时发现记录有误或有错,应当及时向警方反映并要求补做笔录。
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如有记录错误或遗漏,被询问人有权更正或补充,并要求在修改处捺指印。
2.这样可以确保口供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果已作笔录对当事人权益造成侵害,当事人可以依法推翻该笔录,即不让司法机关认可其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因此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可以在申请复议时提出口供的不合法性;在公诉案件中,则可以在法院审理时提出。
三、
派出所口供记录的法律规定
1.关于派出所口供记录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该规定明确了询问笔录的制作、核对、更正、签名等程序性要求,旨在保障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和口供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
(1)具体而言,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当宣读笔录内容;
(2)记录有误或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捺指印;
(3)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捺指印;
(4)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这些规定为派出所口供记录的合法性、规范性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