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保管公司财产不属于侵占,行为人保管公司财产构成侵占要求行为人侵占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保管公司财产侵占需要提供转账单、聘任合同、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材料。
一、
保管公司财产是不是属于侵占
不属于侵占,保管公司财产,如果没有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的,不算侵占;如果有上述行为的,则算侵占。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
保管公司财产侵占提供哪些材料
1.公司财产被侵占的证据:如相关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账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3.涉嫌人侵占公司财产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账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
保管公司财产进行侵占的追诉时效
职务侵占罪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因为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而根据《刑法》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